南京男子丢11万元手机 悬赏5000元后拾到者现身

南京一市民价值11万元手机被人捡走,失主给自己手机发短信,希望捡到的人归还,但一直没回信,报警后,民警陪着失主在商铺挨家走访寻找,失主表示如果拾到者能归还手机,当场酬谢五千元。话音刚落,一位小伙子奔来,称手机被自己捡到了。


一款VERTU手机。图片来自网络

故事开始前,先认识下这个手机

全手工打造,还镶有宝石黄金

这个失主丢的是一款价值11万元的VERTU牌奢侈品手机,记者了解到,VERTU是诺基亚所成立的全球第一家奢侈手机公司。VERTU起源于拉丁文,意为“高品质、独一无二”,宗旨就是替世界各地的富翁量身定做手机。

该款手机全手工打造,工艺流程繁复精细,采用宝石、白金、黄金、高档皮革等作为制造材质,有些款型甚至手工镶嵌数百颗钻石,一般价位在十几万人民币,最贵达到九十多万人民币。对于手机这种电子产品而言,可谓奢华到极致。该款手机在功能配置上一直比较保守,直到近年才推出智能手机。

第一幕 丢了 价值11万手机落在商场洗手间

25日下午两点左右,南京新街口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,下午一点半左右,自己去商场洗手间方便,洗完手后,将价值11万元的VERTU牌奢侈品手机忘在了洗手台上。

失主侯先生告诉民警,他上完洗手间半个小时候后才发现手机不见了,不知道拿手机的人这会儿还在不在商场里。自己手机里有很多生意伙伴的联系方式,丢了就麻烦了。民警伍孟俊了解情况后,立即带侯先生找到了商场的保安部门,要求调取监控。遗憾的是,侯先生放手机的洗手台处是监控死角,无法看到是什么人拿走了手机。而当时进出洗手间的人比较多,不仅有商场商铺的员工,还有很多消费者,无法确定是什么人拿走了手机。

第二幕 悬赏 重赏五千元令捡拾者现身

伍孟俊先试着拨打了侯先生的电话,发现还能打通,从这点判断,捡到手机的人暂时还没有将手机据为己有的意图。于是,侯先生试着给自己手机发了条短信,不过,对方并没有回复。随后,民警带着侯先生在4楼的商铺走访。伍孟俊挨家挨户找来商铺经理,向他们说明情况,让他们询问当天在职的所有员工,是否看到侯先生的手机,如果捡到了最好赶快还回来。“按法律规定,这么大额的物品,在失主找上门来还拒不归还,就构成侵占罪。”

侯先生则表示,如果拾到者能归还手机,他会当场给五千元作为酬谢。当询问到第六家商铺时,侯先生刚讲完有五千元的酬金,一位小伙子就从里面跑了出来,“我捡到手机了。”

第三幕 酬劳 捡手机小伙担心拿钱“违法”

小伙子姓张,他说,当天他去洗手间时发现了手机,觉得外观时尚、精致,就拿走了。回到店里后,他发现自己不太会用,既不会关机,也不知道如何接听电话,就继续放在身上。当他听到有人寻找手机,而且愿意出五千元酬谢时,他就想不如做个顺水人情。

侯先生接过手机后就掏出了钱包,当场拿出五千元要交给小张。此时,小张却有点不好意思了,不敢伸手接钱。“我拿这钱会不会也犯法啊?”小张说。“不会的,这是侯先生给你的酬谢,可以拿。”伍孟俊笑着说。小张说,这五千元钱抵上他两个月工资。在感谢了小张后,侯先生又拿出一千元给伍孟俊,对此,伍孟俊表示,这是警察的职责所在,坚决拒绝了侯先生的好意。

律师观点

拿报酬没问题 不归还就是侵占

那么,小张拿失主报酬的行为,在法律上有没有问题呢?对此,记者询问了有关律师。

律师告诉记者,完全没有问题,对此不必有道德负担。我国《物权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,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,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。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,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。就此事而言,虽然捡东西的小伙子为保管手机并未支出什么费用,但是,失主侯先生已经明确表示愿付五千元酬金,这就是一种悬赏,他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。当然,如果小伙子不要报酬就把手机还给失主,就更是一种值得赞扬的美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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